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林鳳 2002年12月18日,婆婆有病,我去姐姐家看望婆婆,下午2點多,正趕上警察用萬能鑰匙將門打開,闖進幾十名警察,並抄家,把我一起綁架走,當天在小區內共綁架走九名大法弟子,到前進分局後,作筆錄,由於當時正念不足,有很多常人思想,常人之心。當晚24點以後送入看守所,包括其他8名大法弟子。我被拘留43天,由親屬“擔保”並代寫“保證書”。我在此嚴正聲明:在筆錄上的簽字,按的手印,所有的不符合正法的言行,“保證書”,全部作廢。堅修大法,正念正行,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7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