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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美雲 我於96年得法,多年的疾病不治而癒。99年我做了一個修煉人該做的事,說了真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因此我多次被抓被迫害,但每次都沒做好,由於對法理解的不深,加之怕心與對人的執著,每次都順水推舟似的接受邪悟。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特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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