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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解守蘭 2001年12月份的一天,我們五個同修出去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因為自己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派出所,民警寫了一份“保證書”叫我簽名,我簽了。到第四天我兒子又寫了一份“保證書”叫我寫名,我又寫了。一直沒有認識到錯誤,今天被同修啟悟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在我聲明簽字作廢。我要在正法修煉中彌補自己的錯誤,堅定正念,跟上正法進程,緊跟師父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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