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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華 我98年10月得法,2002年5月17日因流離在外的大法弟子和我通了電話而被政保科邪惡之徒非法搜家,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又將我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期間,因為執著心嚴重,針對邪惡沒有用法來指導一切,而用了人的觀念去衡量安全問題,因此在沒看邪惡寫了甚麼內容的“材料”上簽了字,而被邪惡鑽了空子,今特發表聲明,所簽字全部作廢!為挽回自己對師父、對大法帶來的損失和不敬,決心加倍彌補,珍惜大法,珍惜生命,堅信修煉,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名副其實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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