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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魁鑫 我在2002年7月中旬早上5點多鐘,被四名警察把我從家�堭j行帶走,送到教養院非法關押15天,進行強迫洗腦。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迫寫了“悔過書”,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所以嚴正聲明:在教養院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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