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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艷萍 我自一九九九年得法,二○○○年因在天安門正法被邪惡抓走,在看守所裡呆了四個月,在此期間寫了三份“保證書”。因此,本人嚴正聲明:“保證書”及曾經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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