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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秀連 2001年12月,我出去發真相資料,被便衣強行拖上麵包車,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在各種壓力和家人哭泣勸說下,很不情願地簽了字,寫了“保證”,他們還給照了相,取了指紋,最後悔的是我還說出了一位功友的名字。由於自己心性不高,讓邪惡鑽了空子,幹了一件違背大法的事,走了一個大彎路,給大法造成了巨大損失,心�堳D常痛苦和後悔。我決心還要修煉下去,投入到正法洪流中,跟上師父正法進程。特此聲明:以前在拘留所自己所寫和別人代寫的“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55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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