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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月華、陳順 我倆是在98年3月得法的。修煉後,身心得到極大的改善。99年7.20後,邪惡迫害大法,我倆也遭干擾,曾幾次被非法拘留關押。每次關押,家人都被邪惡勒索錢財,給本來經濟不太好的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610”犯罪人員多次抄家、恐嚇:“如果抄出大法書籍,就要送勞教。”在巨大的壓力下,由於對法理解不深,常人的執著心沒去,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我倆深感後悔。現聲明:在壓力下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我倆一定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加倍彌補,做此時大法弟子應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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