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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桂香 我因修煉“真善忍”大法,99年7月20日在家被村非法管制並罰款,強迫寫了“保證書”。因還修煉,2000年4月被村幹部強行帶到鄉政府被罰款300元,因對大法不堅定,被迷惑強迫洗腦,又寫了“悔過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鄉政府和村委所寫的“悔過書”和“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我所有的過錯,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3日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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