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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小明、朱克華 我修煉法輪大法五年多,使我身體得到了健康,思想得到了淨化,心性得到了提高,我認為法輪大法是好法,是正法。在2002年9月份縣裡製作了“表格”,由於自己的常人心太強和很多的執著心沒去,沒有把握住這一關,讓我兒子和丈夫簽了名字,按了手印。這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今天我特此聲明此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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