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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雅、李俊芝、吳秀華、王淑慧、程瑞君 1999年7月以後自己被迫所寫和別人代寫的一切違背大法標準的所謂認識、保證、簽名、手印及言行一律作廢。今後任何人、任何團體、政府部門不得使用其捏造證據,誣陷法輪大法。我們永遠堅修大法緊隨師,在正法中發揮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0/10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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