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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月峰 2001年我被公安局強行送至勞教所,因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迷惑洗腦,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揭批、悔過”作廢。以及被強行在反大法條幅上簽的名也作廢。這都不是我真正內心思想。我要堅修到底,並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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