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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芳 由於我做的不好,十六大期間家人替我寫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詞,“保證書”。我悟到雖然不是我親手寫的,同樣破壞了大法。我嚴正聲明:家人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證書”、簽字、畫押,一律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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