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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艷 2001年11月3日我在粘貼正法真相中被抓。於11月28日送往勞教所。由於在十天十夜的不讓睡覺,坐硬板凳,集體毆打,沸水燙眼睛等酷刑折磨下,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材料,現身說法”,做了違背師父、違背大法的事。兩個月後由於身體極度虛弱,讓家人接回了家中,呆在家中近一年的時間�堙A我一直處於深深的痛悔和自責中,總覺得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偉大師尊,對不起這開天闢地,萬古不遇的正法修煉機緣。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作所說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和所寫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加緊彌補,緊跟師尊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法粒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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