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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中元、楊國芝 我們夫婦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得法修煉。99年7.20以後,我們堅持在家學法煉功,同時做講真相、發資料的工作。因此,公安局和派出所接連不斷的追查和迫害。從2002年的元月開始停發退休費,造成全家生活特別困難,並給我扣上“反黨、破壞社會秩序”的帽子,於同年8月30日,將我非法拘留三十天,後釋放。緊接著縣公安局、“610”辦公室、國安大隊、鄉派出所和鄉政府政法書記夥同被洗腦的猶大向我壓來,由於我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堅定不夠,在邪惡面前妥協了,在心如刀絞、淚如雨下的情況下違心的、錯誤的寫了“三書”。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過去的日子裡,所寫的“三書”和向上級機關和鄉黨委寫的檢討,一律作廢。修煉大法無罪,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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