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蘭 1. 99年7.20的時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真正理解法,在一些問題上不知道該如何去做,只知道得去維護法,反映真實情況,只停留在表面。在派出所裡講明真相後,警察讓寫“保證書”,在一張紙上簽字。當時只想這裡不是我呆的地方,得出去講真相,關在這沒有意義,就跟警察玩了個文字遊戲,在一張沒看清楚是甚麼的紙上簽了字。隨著學法和正法進程的不斷深入,現在認識到那也是一個污點,那樣做事對法不嚴肅的,因此特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2. 在7.20以後的日子裡,警察找過我的家人,家人沒透露內容,如果家人以我的名義寫了甚麼東西,在此特聲明與我無關。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