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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玲 我曾被非法勞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被邪惡所迷惑,曾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先後兩次在所謂的“三書”上簽了字,第二次是邪惡所寫,強迫我簽字,回家後通過學法,在同修的幫助下,我認識到自己所做的這些是違背大法的,是一個大法弟子決不能做的。所以,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感謝恩師的佛恩浩蕩,給了我重新做好的機會。我一定要真正地在大法中起到大法粒子的作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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