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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米思華 我應該站出來證實大法,由於我講真話寫了 “法輪大法好!”邪惡把我非法抓進監獄,不准修煉,不准學法。要把我們送洗腦班或勞教。在強制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我嚴正聲明,寫的違心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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