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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顯超 我得法前身體有多種疾病,心臟,肝都有病症,精神系統也有障礙,十幾年來,各種病反覆發作,疾病的折磨,使我感受不到人生的樂趣,常常感到生不如死。師父在98年新加坡講法後,我終於得到了法,聽到了佛音。從此身體一天一個樣,精神飽滿,心態祥和,身體輕捷,走路,騎車腳下生風,我明顯的身體變化使家人,領導,同事,親朋,都支持我學法煉功。99年7.20後,由於學法不深,加上嚴重的怕心,在洗腦班違心的說了違背大法的言行,寫了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寫的“認識材料”,上繳大法書籍,焚燬師父法像、書籍、講法錄音帶,並指使親人焚燬大法書籍、錄音帶、錄像帶,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深深污點,同時也使親人在無知中做下了錯事。幾年來深感痛悔,愧對師恩,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指使親人所幹的錯事,一律作廢!人生難得,佛法難聞,在這萬古不遇的機緣中,今後自己只有認真學法,加倍彌補,放下執著,修去不純,堅修大法,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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