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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振軒 我在99年7月20日以後,不斷被辦班、洗腦騷擾,在欺騙威逼下,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向邪惡寫了所謂的“洗腦書”和簽字。現在想到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該有的恥辱,我愧對師父、愧對大法,痛定思痛,我要悔過自新,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過的所謂“悔過書”、簽字及自己一切有損於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並嚴格用大法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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