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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俊雪

    我97年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大法,以前體質很差,經常鬧病,吃藥、打針、住醫院,得法後通過學法煉功,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身體康健,沒吃過一片藥,心靈也得到了淨化,個人及家庭都受益匪淺。這麼好的功法,在全世界五十多個國家都在洪傳,偏在中國大陸不允許修煉,甚至遭非法鎮壓。為了說句公道話,我幾次去北京上訪,都被非法關押,還被非法勞教一年,派出所非法抄家三次,從家中抄走大法書籍和資料,在派出所關了兩天一夜,罰款5000元才讓回家。

    為了上訪還被關進看守所,給我們戴背銬十多天,受著非人的待遇,後又勞教一年。警察們用兩個吸毒犯監控著我們,連去廁所都有人跟著,一煉功那兩個犯人就拳打腳踢、用皮帶抽,有時還要被警察們拉出去上繩(用繩子吊起來),有時關禁閉。有一位60多歲的老人,被警察們拉出去後逼迫拖下鞋穿著襪子在雪地裡罰站,而且鼻子貼著玻璃。只要不放棄修煉,在勞教所裡就要受到非人的待遇,失去一切自由。在勞教所二大隊,更是充滿了邪惡。為了給學員洗腦,達到他們的邪惡目的,不許學員睡覺,五六個人圍攻一個大法弟子,從精神上把人搞垮。在那種充滿邪惡的環境壓力下,由於正念不足,我被邪惡鑽了空子,走向了邪悟,寫了“四書”,是師父的慈悲點化和同修們的幫助,使我徹底醒悟過來了,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一律作廢。重新修煉,用自己的一切來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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