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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敏 我是96年學煉法輪功的。多年的病魔使我生不如死,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走路一身輕。真是“大法弘傳,聞者尋之,得者喜之,”可是好景不長,1999年7月20日,一場舖天蓋地的邪惡,給大法造謠。為了證實法我走出來被三次拘留,最後被非法判刑一年,一年後出來又送我去洗腦班 17天,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這都是修煉人不該做的事情,我後悔對不起恩師,這是我修煉中最大的污點。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信大法,堅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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