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吉林省榆樹市黃志紅
我曾向公安局寫過“五條”保證,現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