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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躍玲 2000年12月29日,我進京證實大法,後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期間,由於壓力所迫,自己頭腦不清醒,違心地寫了“五書及揭批材料”。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這是對大法的侮辱,也是自己的恥辱。出來後,通過學法,深刻地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決心重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在勞教所及相關場所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並且在以後的修煉中嚴格要求自己,時時把自己當成一個煉功人,以法為師,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早日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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