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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志俊 我是1998年正月初五得法的,自修煉以來真正感受到師父的洪大慈悲和大法的威力。1999年7.20迫害開始。一天早晨,突然間警察開車到我家非法搶去了大法書籍和煉功帶,以及一些大法資料全部被邪惡搶走。不久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迫害下,被派出所用欺騙的謊言,把我父子二人騙進了派出所洗腦班,惡警們利用各種手段誘說和欺騙叫我們放棄修煉。有一天晚上惡警們用暴力手段把我們毒打了一陣。後用我的鞋輪流挨個的毒打大法弟子,硬逼我們放棄修煉。那個時候因為學法不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在邪惡的壓力下寫了“保證書”,回想起來真對不起我們的師父。 回家後,12月13日決定再一次去北京上訪,我們共3人。她們倆沒到北京就被惡警抓回來了。我自己就去了北京,到過三次天安門,後在地下通道被惡警抓捕。在保安科將我用手銬銬在暖氣片上整整4天4夜。後被轉到鎮派出所、司法所,那天下午惡警們將我毒打了兩個多小時。後又給我解掉腰帶,讓我躺在地上,七八個惡警雨點般的用腳踢我,並站在我腿上跳高。用棒打我頭,毒打了一個下午,後又叫我村大隊幹部和我老伴去領我,並且罰款兩千元。我老伴沒有辦法,回家借了兩千元錢,那天正是臘月二十一日。 惡警得寸進尺,說必須簽字才能放人,在邪惡卑鄙的高壓下,在我老伴的勸告下,又做了一件對不起師父的事。現在想起來對不起師父為我的巨大承受。現在嚴正聲明:一定要做一位堅定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緊隨師,用最大的努力彌補自己的一切。不能辜負師父對我的期望,完成我們偉大的歷史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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