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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珍 2000年12月我去北京上訪,被邪惡抓回後,在拘留所裡由家人替我寫了“保證書”,把我弄了出來。2001年春節期間又由家人、親屬五人聯名寫了“保證書”。在這個春節期間我給《明慧網》、公安局、派出所分別寫了聲明,聲明自己堅修大法。家人又因此替我寫了“保證書”。 這些是我學法不深、不能用法來要求自己的表現。不能堂堂正正的修煉,就不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應該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師父說:“修煉是嚴肅的。”而我卻不能嚴肅對待這一切。認為別人給寫的與自己無關,還覺得自己做得好。其實這就是騙師父、騙大法,實質是騙自己。不實修,想矇混過關是不行的。師父為了救度我們,為我們承受了許多許多。而我自己這點難都不能面對。所以我經常自愧,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是師父把我從萬丈深淵中拉了出來。所以我要鄭重聲明:由家人寫的一切牴觸、阻礙正法的東西作廢。並重申:自己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再次重新爬起,堅修大法,堅決否定舊勢力及其安排的一切。以法為師,加倍彌補,做好:“學法、發正念、講真相”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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