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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連香 我2000年7月26日被拘留,管教對我們講了一些“注意事項”,事後讓我們在一個兩張紙的本子上簽字,讓我們證實她做了工作,我當時學法不深,認為應該說真話,她確實講了,就簽名了。現在在法上認識到了這也是配合了邪惡,默許了迫害。還有拘留結束後,片警一到敏感日就到我家騷擾,告訴“不許上北京”,我也說過一次“不去”,這也是配合了邪惡。我現在聲明我所說、所做和所簽的字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講清真相、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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