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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香梅 2002年4月,我因為發真相材料被邪惡抓到派出所。當他們要送我去拘留所時,在師父的呵護下,體檢沒有通過。當時3個醫院都說我心臟不好,血糖高,拘留所不收,就放我回家了。但我在派出所時,被迫說了一些對師父不敬、不符合大法的話。我內心很痛苦,對不起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今後好好學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作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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