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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長春市喬映紅

    我於1999年8月末進京上訪護法,後被押送回長春拘留並判勞教一年。由於學法不深。於2000年1月在勞教所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下了有損大法弟子形象的“思想匯報”及“保證書”。在此我正式聲明在勞教所裡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則的書面材料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我決心堅定對法輪大法的正念、正信,勇猛精進,用實際行動挽回自己所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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