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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素芳 2001年2月28日派出所和區公安分局來4個人抄了我的家。2001年3月份,同門功友被勞教所拘留半個月,回來後他把書交到區公安分局後告訴我把書交上去,這樣才能修得執著無一漏,我把書和帶都交了,由於自己立場不堅定,法學的不好,走上邪悟,後來自己認識到這是邪悟,從那以後跟上正法的進程,堅定做好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向世人講清真相,堅決跟師父走。派出所把我找去,叫我寫“保證書”,並按手印。在此聲明:邪悟、按手印、“保證書”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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