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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孟凡翠

    我1997年有幸得法。以前有過的病全部都好了。到1999年720後,鄉派出所的人先後兩次來抄家,只要說一聲煉就會被非法關押。我也被關押過,關押了一夜,不准睡覺。第二天,叫我寫“保證”,就可以回家。我現在聲明:以前寫過的“保證”一概不算,還是跟隨師父煉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0/46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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