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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 我2001年夏,因組織同修去開法會,而被邪惡抓進派出所,關押八天後,家中親人為救我心切,就替我寫了“三書”,因我沒在法上認識,覺得在這裡失去了人身自由,又不能學法煉功,心中很是著急,於是就違心的在“三書”上按了指印,並在邪惡的威迫下違心地說了幾句背離大法的話,事後,通過認真學法,我深深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心中痛悔萬分,悔恨自己在關鍵時刻沒能做好,沒能堅定的衛護法,沒能盡到大法弟子的責任,更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為此我本人鄭重聲明自己在邪惡威迫之下的所謂“保證”統統作廢。我們在做好人,在做道德高尚的人,我們不需要向邪惡作甚麼“保證”。緊跟師尊,精進學法,多發正念,多做講清真相的工作,加倍彌補,把自己的身心全部投入到正法洪流中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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