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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霞 我是96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家庭和睦。然而自99年7.20起,大法遭到誣陷誹謗,為反映情況,我們依法上訪,在半路被截回,被當地派出所非法關押十幾天,非法罰款500元。自此以後,派出所、村幹部屢次上門騷擾或搜查,不明真相的村民議論紛紛說三道四,使一家三代不得安寧。家人無法承受如此折磨,他們每到家一次,家人就給我施加壓力,打罵時有發生,幾乎鬧出人命來。那時沒有一天好日子過,無論從肉體上、精神上還是心靈上都承受著巨大壓力,但我按照“真善忍”修煉,沒有錯,我學的是正法,走的是正道。我是無辜的,不能這樣迫害我、迫害大法弟子及家屬。於是我於2000年底去北京上訪,被關押。警察誘騙我說出姓名、地址,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關在縣看守所。他們威逼、恐嚇家人,並勒索3000元,關押60天,人身自由被剝奪,過著非人的生活,度日如年。放回時還向家人要錢5000元,如若不給就不放人。家人只好交了錢。在此我嚴正聲明: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我和家人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我一定勇猛精進,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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