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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金文、李海琴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1999年7.20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不高,在邪惡勢力的逼迫下,違心的向邪惡寫了保證和在邪惡勢力規定的六條上簽了字。通過學法和閱讀《明慧網》的文章,使自己悟到了這種行為是向邪惡的妥協,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應該有的狀態,給大法抹了黑,造成了很大損失。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負責,因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簽字和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尊講的三件事,精進不停,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按照師尊要求,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助師正法,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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