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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美玲 3月3日,派出所所長要找我談話,遭到拒絕,下午管段戶籍和居委會等負責人再次來我家,無理對我進行干擾,強行要送我進洗腦班,再次遭到我家人和鄰居的拒絕。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又變換手法,要我寫“不出門”的保證好回去交差。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一時糊塗,被情帶動,順從了邪惡,做出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師父在《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中告訴我們:“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誰也操縱不了。”現在是正法時期,我們應該去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被邪惡操縱呢?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感到非常痛心。現特此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寫的一切統統作廢。加倍努力彌補,跟上正法的進程,走正自己今後的正法之路,主意識一定要強。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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