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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春芝 我於1996年得法,修煉不長時間,折磨我二十多年的類風濕、皮膚病都好了,我下決心修煉到底,甚麼也動不了我的心。99年7.20後,街道找我寫“保證”,我不寫,它們就替我寫並蓋了戳,當時我沒放在心上,繼續學法煉功。2000年5月我去北京上訪,被抓回後被非法關押15天。警察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他們又說別去北京了,我答應了。現在明白當時做錯了,非常後悔,現聲明作廢。以後將精進學好法、講清真相、發好正念,不辜負師恩。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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