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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桂香 在這次被迫害期間,由於我有強烈的執著心,在親情的利誘和邪惡的逼迫下,被迫給它們簽了字,這都是我學法不深造成的。回家後我非常痛悔,認識到自己給大法造成了極大的損失,給大法抹黑。想起自己走的彎路都無法與同修見面,更無法面對慈悲苦度我的師父。今天我嚴正聲明,我違心所簽的名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以後我一定要按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做好,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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