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金霞
我以前所說所做對大法不利的,聲明作廢。洗刷污點,講清真象,堅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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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3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1/46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