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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慶華 在7.20後,大法蒙冤時,我沒能堅定地走出來護法,當家人(也是大法弟子)所在單位要求寫“書面認識材料”時,由於認識不清,沒有意識到屈從邪惡的嚴重性,儘管深知大法是正法,但在壓力下,說服並幫助家人起草了這份“材料”,雖然最終不是以自己名字簽署,但從心�堣w做了對不起師父、大法的事,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今天,我認識到修煉是嚴肅的,我不能原諒自己在當時的行為,特此嚴正聲明:儘管沒有以自己的名字簽署任何材料,但當時的思想與實際行為已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所起草的任何“材料”均作廢,今後,我將加倍努力,彌補自己做錯的一切,緊隨正法進程,助師正法,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2/46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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