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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莉 我是1997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7.20法輪大法在中國遭到迫害時,單位負責人叫我們法輪功學員在一張紙上簽字,我沒簽。我知道是別人給簽的字,不管是誰給簽的,我現在悟到都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所以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不利於法輪大法的一切事全部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2/46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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