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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立英 我97年2月份開始修煉大法。在2003年3月份為了到北京證實法,在火車站被抓,送回單位後,在單位領導的逼迫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事後我感到心�堹S別難受。在以後的學法當中,認識到自己以前對學法不夠重視,沒學到心�堨h,因此在磨難中沒正信正念,常人的思想觀念左右了我,在當時的情況下,為了讓單位領導、上級有個交代,順應了他們的要求,寫了“不去北京”的保證,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個修煉的人,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看問題,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我感到非常懊悔。在此我嚴正聲明:本人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在今後的修煉中深入學法,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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