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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春伶 我96年得法,修煉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使我走上了一條正路。99年720後,我被列入“黑名單”,當時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心理不穩。邪惡之徒非法收走了師父的法像、法輪圖和大法書籍。回想起來我很慚愧,我對不起師父。由於我學法不深,沒有強大的正念,別人替我寫了“保證書”,家人按了手印,現在我嚴正聲明,不管是誰寫的誰按的手印,一律聲明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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