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麗華 自從99年7.20.以來,由於自己在怕心的驅使下,對別人講了一句不符合大法的話。後來通過認真的學法,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修煉是的嚴肅。所以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定不移地緊跟助師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