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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興平 我於2001年1月5號因講真話修煉法輪功被抓到看守所判了一年勞教。由於家人用重金把我保出來,其間它們逼迫我寫了悔過書和保證才放了我。我現嚴正聲明一切作廢,我必須走進師父的法正乾坤中來,向世人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1/10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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