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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百富

    我98年春天有幸喜得大法,但是從99年7.20以來,江政府違反憲法,瘋狂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在這期間他們非法關押我多次,當時在邪惡的迫害中,在過情關上沒有在法上認識,違心寫下“保證書”。給大法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也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我非常痛悔。通過學法看了師父的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後,我明白修煉的嚴肅性。在此聲明我當時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46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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