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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艷芬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我依法進京上訪途中被抓,被判非法勞教兩年,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修得不紮實,在被邪惡的迫害中,沒能清醒的認清並否定它們,被邪惡鑽了空子,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今後要走好正法之路,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46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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