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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寶雲 九九年十一月底,我第一次去北京上訪回來後,因受到委員會和家庭的壓力,再加上自己對法理的不明,帶著許多常人的怕心,自己做出違背法的事,寫下了對自己修煉不負責,對大法不敬的所謂“保證書”。在當時,自己沒有意識到這是舊勢力的迫害,讓舊勢力鑽了空子,這是順從了舊勢力的安排。在這裡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做的違背大法修煉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46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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