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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辜妹

    我在1999年1月得法。修煉前本人身體有多種疾病,得法後慈悲的師父給我清除了各種疾病,現在得到一個健康的身體。2002年6月的一個晚上,2位同修到我家交流,不到20分鐘,由於邪惡舉報,被惡人把我們3人強行抓去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把我送監獄,二人留在派出所。我被邪惡拉上車,我一路發正念,正念正行到了監獄門口,邪惡進去幾個小時,沒人收我,又把我送回派出所,晚上才回家。我在想這是慈悲的師父救我。在派出所時本人在邪惡恐嚇之下說了一句“不煉了”的話。現在聲明在派出所說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5/46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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