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會平 99、7.20我進京上訪,被抓回縣,罰款50元,到了晚上把我送到鎮派出所,傳訊我們一個星期。還有一次鎮黨委讓我們錄像,反對大法,我們不配合,先是關了我們一天,最後把我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9天,罰款1500元。2000年農曆臘月初六晚上,我們在一起學法,突然來了十幾個人把我們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3個月,受到非人的折磨,家人請客送禮加罰款共計5000多元,才放我回家。回家第二天,惡人說是給我辦勞教保外,又勒索了1500元。在高壓下,我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6/4658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