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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法芬 在2002年9月份,邪惡強制我進了派出所去洗腦,由於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是我終生遺憾的,後悔莫及。我在此聲明,我在洗腦班寫的“悔過書”,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再重新認識大法,同化大法,緊跟師父步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6/465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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